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美超)近日,岳塘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團隊探索“專題普法+類案調解”模式,成功調解了涉及多個小區的數十起物業糾紛案件。這一新型模式,將針對性宣傳物業糾紛典型案例與高效的類案調解相結合,不僅解決了個案矛盾,更推動了轄區物業服務管理水平整體提升,取得“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專題宣傳:以案釋法,推動審判效果最大化
岳塘區人民法院印發的《岳塘審判·物業專刊》
結合物業糾紛案件體量大、訴訟標的小、爭議焦點趨同、涉訴群體化、裁判結果具有示范效應等顯著特點,立案庭速裁團隊全面梳理近年來轄區內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常見爭議問題的核心裁判觀點,精心挑選典型案例,編撰印刷《岳塘審判·物業專刊》數萬份,并分發至各物業協會、基層調解組織、各街道社區、轄區物業公司及業主,旨在向社會公眾提供法律參考和辦案指導,進而引導形成物業糾紛類案示范機制,穩妥高效化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同時,還可以提升物業服務質量,保障居民權益,共建和諧社區,實現審判效果最大化。
類案調解:精準施策,高效化解物業糾紛矛盾
法官調解物業糾紛后收到了感謝短信
對于同一小區的批量物業糾紛,在充分了解雙方訴求和爭議焦點的基礎上,速裁團隊根據物業糾紛的類型化特點,制定針對性的調解方案。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采取“背對背”和“面對面”相結合的方式,分別與業主和物業公司代理人進行溝通協商,傾聽意見和建議,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尋找利益平衡點。同時,充分發揮類案裁判示范作用,有效引導業主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也促使物業公司規范服務行為。例如:岳塘區雙馬街道某小區物業糾紛案,在先行調解與庭審中,業主符女士認為購房時開發商曾向其承諾贈送三年物業費,應抵扣本案中其所欠物業費。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向符女士展示了岳塘法院印發的《岳塘審判·物業專刊》中的類案裁判觀點。經進一步釋法析理,符女士認識到,開發商單方出具的承諾對物業公司并無法律約束力,但可另行向開發商主張權利。隨后,符女士主動聯系承辦法官請求再次組織調解;最終,該案成功調解結案,符女士當即履行了付款義務。通過此模式,岳塘法院物業糾紛速裁團隊成功調解了該小區數十起同類型糾紛案件。
治理成效:以點帶面,努力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岳塘區人民法院干警在區綜治中心前合影
隨著大量的物業糾紛成功高效化解,物業公司及相關單位的服務意識與服務水平同步顯著提升。岳塘法院一直致力于與湘潭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區綜治中心、街道調解委員會等部門協調聯動,構建多元調解大格局,全方位化解物業糾紛。市場監督、行政機關等也以此為契機,加強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溝通交流,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并對存在問題的物業公司進行集中整改,進一步規范了物業服務市場秩序。
“專題普法+類案調解”模式的實踐,為物業糾紛化解提供了可操作、復制性的有益經驗。通過對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和廣泛宣傳,增強了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借助類案調解,提高了糾紛化解效率和質量。下一步,岳塘法院將繼續深化這一模式,不斷完善多元解紛工作機制,努力營造和諧有序的社區環境,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貢獻力量。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